包棟說明:16人包棟提供3間雙人房 1間四人房 1間六人房,加人費用另計。
入住需收押金$4000元,退房後檢查沒有問題押金會全部退還。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6:00以後
※如超過18:00以後入住,請於訂房時備註,逾時恕不保留客房亦不退費。
※入住30分鐘前,請事先電話連絡,避免旅客需要在外等侯。
※若因行程可能延誤,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,請務必事先與入住民宿電話確認。
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2:00以前
※退房時,務必請交還房門鑰匙;離開房間時,請先關冷氣、電源。
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,以供登記,並請繳清餘額。
當天請依約定人數入住,人數或房間數量若有增減請訂房時務必事先備註告知
加人不加床,平日$1000元/人、假日$1000元/人,春節期間加人$1000元/人(不提供加床服務)
3歲以下小朋友,不佔床不另收費,每房限加1位
續住的房客,民宿不主動提供更換毛巾或浴巾,如需更換請主動告知
本民宿適用菸害防制法,室內(包含公共空間與房間)禁止吸煙
為維護住宿品質,屋內嚴禁轟趴、吸毒、嚼檳榔、酗酒、聚賭等違法性行為,若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
請勿在房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,並請隨手關燈及節約用水
請勿破壞屋內物品,退房時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,需照價賠償。
晚上十點後請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為保障彼此的權益,公共空間、客廳、廚房、戶外...等皆有裝監視器。
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己的家一樣愛護,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。
若有服務不周之處請告訴我們, 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。
縣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,一般住宅、農舍、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社區內之民宿,每日夜間 10 點至翌日 上午 8 點,禁止喧嘩、烤肉、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,並須於住宿須知內載明。違反上述規定,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規定,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。以上請各位住客配合及遵守,謝謝!
旅宿業者不會以任何理由指示操作ATM (例如:解除扣款、解除分期、解除訂單等),也不會請您提供信用卡資料、銀行帳號。
若接到可疑電話,請致電旅宿業者確認,或撥打政府165防治詐騙專線確認。
請勿回撥異常來電或撥打來電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