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網路訂房請於三日內繳清房款全額。
2.電話訂房僅提供ATM轉帳付款方式,若一日內未完成訂金匯款,訂房作業視同未完成,將取消訂房紀錄,若有預定之行程規劃, 敬請提前預約訂房作業。電話訂房請於匯款完成後,簡訊通知:姓名、電話、帳號後4碼、住宿日期、人數。
3.完成匯款,確認訂房後,若預定入住日期因故有所延期,請於入住日期之前三日,電洽日光事務所民宿訂房中心通知取消訂房,我們將為您保留全額房款一年,單次交易取消訂房以一次為限。入住日期三天內通知取消或延期訂房,將依比例沒收部分訂金。延期保留房款者,再次訂房時,需依當時房價退補差額。
4.入住當日如遇民宿所在地發生颱風、天災、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時(情況以當地縣市政府所頒佈警報狀況為判定準則),因此辦理取消住宿訂房者,可保留房款六個月。
恕不接待兒童。
旅宿業者不會以任何理由指示操作ATM (例如:解除扣款、解除分期、解除訂單等),也不會請您提供信用卡資料、銀行帳號。
若接到可疑電話,請致電旅宿業者確認,或撥打政府165防治詐騙專線確認。
請勿回撥異常來電或撥打來電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