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住宿須知】
本場所不能帶寵物住宿及室內全面禁止吸煙,吸煙者請至戶外空間(陽台及庭院備有煙灰缸)。自行攜帶寵物者,一經查獲將拒絕入住,已付訂金將不退還。另室內吸菸者,依菸害防制法報請屏東縣政府裁罰$10,000元。
【訂房須知】
*一旦訂房日確認住房日期、房型及金額後,請於隔日下午9點前(含例假日)預付訂金(房價50%),遇農曆過年春吶等連續假期,訂金為房價的全額。若未於前開時間前匯款則取消訂房,將不另行通知,尚請見諒!
*匯款成功後請務必以電話通知我們,並請告知姓名、住房日期、房型及匯款帳號後5碼便於確認。
*嚴禁吸毒、嗑藥、大聲喧嘩、打麻將、嚼檳榔、房內煮食、攜帶違禁品及危險物品,如發現即報警處理。
*如預訂住宿當日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,以屏東縣政府頒佈是否停止上班上課為判定準則。您可選擇退還訂金或為您保留訂金6個月並擇期入住,務必請以電話聯絡訂房服務人員。
*訂房完成後,如需更動房型、日期,僅限一次,請謹慎斟酌後再做更改。如不克前來,可依下列標準還返已繳之訂金,或可選擇為您保留訂金6個月,選擇保留訂金之訂房恕不接受改為退款:
(一)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退還已付訂金 100%。
(二)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7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(三)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2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(四)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入住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退還已付訂金 10%。
(五)如因個人因素旅客於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*平日定義:一般月份之周日至周四。(依官網公告為準);假日定義:一般月份之每周五及每周六。(依官網公告為準)
*連續假日定義:三日(含)以上之連續彈性休假日(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放假日為準,如有疑問請洽旅宿工作人員)。
*春節期間定義: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農歷春節日為主,如有疑問請洽旅宿工作人員。
旅宿業者不會以任何理由指示操作ATM (例如:解除扣款、解除分期、解除訂單等),也不會請您提供信用卡資料、銀行帳號。
若接到可疑電話,請致電旅宿業者確認,或撥打政府165防治詐騙專線確認。
請勿回撥異常來電或撥打來電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