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取消訂房或延期於入住日期7天前來電聯絡處理,需扣除100元訂金,若未於7天前延期或取消,依規定必須沒收部份訂金,請您斟酌可接受再訂房;若為不可抗拒的理由例如天災、颱風影響導致交通船停駛等...則可於入住日期七日內延期或取消。
2.入住前一天小幫手會與您電話聯絡確認搭船時間。
3.船票取得方式:麻煩到東港碼頭泰富
旅宿業者不會以任何理由指示操作ATM (例如:解除扣款、解除分期、解除訂單等),也不會請您提供信用卡資料、銀行帳號。
若接到可疑電話,請致電旅宿業者確認,或撥打政府165防治詐騙專線確認。
請勿回撥異常來電或撥打來電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查詢。
尚無旅客評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