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可加1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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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取消政策
一. 住房日前3天(含)內取消訂房(含更改天數及房間數)恕不退訂金。(訂2間房以上之團體大量訂房則為7天內) 。
二. 住房日前4~7天(含)內取消訂房者,可退房金50%或延期乙次(保留3個月)。(訂2間房以上之團體大量訂房則為8~14天內) 。
三. 住房日前8~11天(含)內取消訂房者,可退房金70%或延期乙次(保留3個月)。(訂2間房以上之團體大量訂房則為15~21天內) 。
四. 住房日前12天取消訂房者, 可退房金90%或延期乙次(保留3個月)。(訂2間房以上之團體大量訂房則為25天前) 。
五. 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(以房客出發地及目的地當地縣市政府頒佈狀況為準則時),可全額退回訂金(需扣100元手續費)或保留3個月。
六. 颱風警報已解除或天氣狀況仍屬惡劣時(如豪大雨)或疑似有颱風之跡象時,可保留其訂房但不退訂金,且須於住宿前一日中午12點前提出,逾時或當日提出視同取消。
七. 更改訂單或保留訂單:(平日)為住房日3天前、(假日)為住房日5天前。
旅宿業者不會以任何理由指示操作ATM (例如:解除扣款、解除分期、解除訂單等),也不會請您提供信用卡資料、銀行帳號。
若接到可疑電話,請致電旅宿業者確認,或撥打政府165防治詐騙專線確認。
請勿回撥異常來電或撥打來電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