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房須知:
*公共空間於晚上10點半熄燈。
*入住時間為訂房當日15:00至18:00。退房時間為翌日11:00前。
*訂房後請於48小時內匯訂金 (房價的百分之30),若未於保留時間內收到匯款將自動取消保留房,匯款完成後請填寫訂單的『匯款回報單』或來電 886-939-329-258告知,以便為您查詢款項是否入帳成功。
*訂單內容及金額如有爭議,依照官網定義為主(加人、假日、連續假日及過年等)
*如訂單內容有誤,山一方有權通知客人變更正確資料。
*住宿人數:貳人房為2人入住,肆人房為4人入住每房僅提供一位未滿3歲孩童不收費(不加床及備品,如需加床與備品依加人費用計)
*如超過房型人數,請事先告知,加人費用如下:三歲(含以上)加床NT$1200/位;不加床和備品NT$800/位
*入住時,請記得出示您的國民身份證,以便我們辦理登記;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用一併繳交。
退房須知:
以下退款規定關於您的權益,為避免誤解與糾紛,請您充分了解並同意後再進行訂房^.^
*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宜蘭縣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時, 無條件退回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依據消保會規定)
*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全部訂金
*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百分之70的訂金
*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百分之50的訂金
*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百分之40的訂金
*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百分之30的訂金
*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百分之20的訂金
*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者,不退回訂金當旅客按下取消預訂按鈕時,系統會自動記錄取消日期,再依民宿退款規定進行退款。
*ATM轉帳、信用卡、銀聯卡、Paypal,訂單單次退款手續費為100新台幣。
*若遇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)或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民宿所在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,延遲住房期限(六個月內),或扣除單次退款手續費後退還。
旅宿業者不會以任何理由指示操作ATM (例如:解除扣款、解除分期、解除訂單等),也不會請您提供信用卡資料、銀行帳號。
若接到可疑電話,請致電旅宿業者確認,或撥打政府165防治詐騙專線確認。
請勿回撥異常來電或撥打來電者提供的電話號碼查詢。